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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紀檢組長學習《準則》和《條例》心得體會
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為從嚴治黨樹立了道德高線和紀律底線。通過對其深入學習,體會如下:
第一,監督執紀問責的根本遵循。
兩部重新修訂的黨內法規內容明了、標準明確、方法清晰,為紀檢監發揮職能作用提供根本遵循,讓紀檢干部倍受鼓舞。一是內容有“減”有“加”,更具科學性。縮減了舊法規中內容過繁、難以記住、難以踐行的內容,增加了對全體黨員的道德宣示和行動的高標準,減去了與國家法律有關的重復規定,增加了更多規矩和底線,其高標準體現能夠看得見、摸得著、夠得到的。《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六大紀律”,覆蓋黨員8小時內、外的工作和生活,充分體現了紀法分開、紀在法前、黨紀嚴于國法的原則要求,體現了黨員不管職位高低,在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動輒則咎,違者必處,真正讓紀律成為“鐵律”。二是明確標準,更具針對性。《條例》充分借鑒吸收近年來監督執紀問責的豐富實踐,特別是針對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黨員干部違反政治紀律等問題,明確了相應的處分標準,具有更強的現實針對性。三是明晰“負面清單”,更具操作性。《條例》整合明晰了黨紀的各項“負面清單”八個條款,對黨員干部禁止性行為的事實范圍進行了調整,不僅告誡黨員干部哪些行為不能做,同時提出了清晰的處罰依據。對不敢、不愿、不能監督的問題,明確了如何堅持原則、敢于碰硬的方式方法,對解決個性問題有很強的指導性、操作性,防止和避免以往理解、執行上的偏差。
第二,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好落實。
兩部黨內法規的重新修訂是繼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之后的又一次整頓紀律作風活動,為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工作營造良好氛圍。為此做為紀檢領導干部要將貫徹學習《準則》和《條例》當作今后一段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抓好落實。一是深刻領會精神實質。組織分管戰線干部學習宣傳,讓紀檢監督和檢務督察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兩個黨規,推動全市檢察系統上下關注兩個黨規,知曉其內容,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學習的成效引領和推動紀檢監察工作,提升執紀監督問責能力。二是結合實際抓好執行。把紀律融入到各項檢察業務工作和干警隊伍管理中,結合《xx市檢察機關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要求,將檢察反腐倡廉工作實際與《準則》和《條例》“對表”,進一步梳理監督執紀問責的思路方法,將市院和基層院兩個層面的黨風廉政建設“兩個清單”和作風建設的“四種形態”及“六大紀律”等理論成果運用到檢察工作實踐中去,整章建制,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崗位職責、生活圈、紀律執行機制,使崗位規范、廉潔規范、生活情趣、執紀問責覆蓋于檢察業務工作、檢察保障、隊伍建設中。
第三,聚焦主業,嚴格監督。
《準則》強調自律,重在立德;《條例》強調他律,重在立規。其每一章節、每一條款都直面問題,賦予了紀檢干部執紀監督上方寶劍,振奮和鼓舞了紀檢干部堅守崗位、敢于擔當的士氣。為此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提升執紀理念、轉變執紀方式、強化執紀擔當。一是要聚焦主業,堅守“六大紀律”的監督執行。從“查違法”轉向“盯違紀”。結合檢察機關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和“紀律作風建設強化年”目標,紀檢監察部門持續聚焦司法重點部門、重點辦案環節的監督,善于發現問題,敢于直面問題。二是要加大辦案力度,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要對檢察違紀違法案件線索處置、紀律審查、案件結果通報等各個方面要體現《準則》、《條例》的規定和精神,做到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嚴肅查處違反準則和條例的行為,使之動輒得咎,堅決防止“破窗效應”,讓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